考上事业编,编制却不属于我?


今年4月中旬,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发布的一则公告指出,在近期的骨干教师招聘工作中,由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未达到标准比例,多个学科领域的岗位需要调整。以高中生物、政治、历史骨干教师招聘为例,原计划招聘2人,但由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为零,这些招聘计划全部取消。为什么报考人数大幅减少?主要原因是翔安区本次招聘的教师岗位并不提供编制,仅采用参聘制,即对招聘教师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。尽管其工资福利、社会保险、职业年金、住房公积金、住房补贴等,与在编人员的标准是一样的,但从结果来看,考生对于这样的编外招聘兴趣不大。在王健看来,编制是事业单位招聘时最有吸引力的条件,多数人都是冲着这份“稳定”,对中小学教师岗位更是如此,没有编制,就很难招到老师。然而,目前国内事业单位整体的改革方向就是控制并缩减编制,减少财政压力,于是在供需平衡之间,产生了一种新的招录方式——备案制,以此区别于原本的审批编制。过去,审批制背景下实行的是岗位与人员的一一对应,是严格的实名制管理,而备案制实行的是标准限额与人员数量模糊对应的自主管理。王健解释称,备案制本质是“编制在岗不在人”,即员工本身没有编制,编制在岗位上,一旦调离这个岗位,则将失去该岗位的编制。尽管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、同等待遇,备案制的编制属于岗位,而非个人。备案制的好处在于可以更有效地控制编制总量,即由各省市从根本上控制各个单位的编制数量,同时又能在收紧编制的前提下保留事业单位属性,并将招聘权下方给单位本身,由单位根据自身需要聘用和调整人员。可以说,备案制是事业单位逐渐收回编制的一种方式。备案制的使用常见于高校和医院。不同于过去编制内人员的招聘需要经过卫健委和人社局的审批,备案制的招聘只需要公立医院通过备案制的方法招聘人员,并将名单提交卫健委备案,卫健委会根据备案人数拨付相应的财政资金。同样,这个所谓的编制并不完全属于备案医生,一旦离开医院,医生也就失去了编制,而医院可以重新为这个编制岗位招聘新人。在这种情况下,事业单位拥有更灵活的人事任免权,在包括考核目标、人事政策和岗位调动等方面都更有话语权,不再需要向上层层申请等待审批。一旦单位不再需要某个备案制岗位,也可能出现撤岗走人的情况。